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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作者:何天峰  日期:2013-08-05  

 

   我市民营经济经过近年来的飞速发展,已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缓解城镇就业压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力量。但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还很大,民营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远小于发达地区。通过调研与走访,约有80%的民营企业家认为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

经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目前有以下几点问题:

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和渠道,由于民营企业大多产权单一,企业规模校,经营行为短期化,规模和市场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低,使银行在贷款对象选择上,往往偏爱大企业、大项目,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融资诉求冷漠。

二、银行为了防范风险,要求企业提供足量、详实、真实的企业信息,而多数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忽视信息积累,不求规范管理,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甚至一些企业存在逃避银行债务,多头抵押,制做虚假帐目的行为,造成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不信任。

三、银行对贷款抵押品或担保条件要求较为苛刻,而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起点低、家底薄、不动产少,缺乏抵押品或担保条件不足,这成为企业融资道路上很难逾越的一道障碍。

四、随着经贸委《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各级各地信用担保机构纷纷成立。但在实际运营中这些机构不但收取高额担保费用,而且要增加许多附加条件,如提供反担保等。有些中小企业虽求到了担保,融到了资金,但同时也付出了较高的成本。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一、大力发展互助性担保制度,互助性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最终由会员分担,容易被被担保者接受,同时将银行或政府担保组织的外部监督转化为互助性担保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互助性担保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可以为政府与中小企业沟通创造新的渠道。尝试建立起以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主、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信用担保体系框架。

二、政府通过正面的宣传、引导,进一步鼓励、支持和规范民间担保公司的发展,并通过政策手段配置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制度与再担保制度,使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完善,但缺乏银行认可的有效资产抵押的中小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能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逐步解决贷款市场的垄断问题,允许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允许有实力的企业出资兴办地方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建立过程中要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只起协调发展和指导监督的作用。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既为中小企业融资扩宽了渠道,又能为财政收入提供新的增长点。

四、对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应积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企业管理,增强信誉理念。民营企业要努力提高管理者素质,做到管理规范,特别是要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加强技术开发力量,用先进的技术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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