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由政府牵头为旧有多层建筑加装电梯
方便年老体弱住户出行
多层住宅是当前我国城市居民的主体住房,一般是指7层以下(含7层)的居民住房。居住在这些多层住宅中有绝大部分家庭住有老人,多层楼房,由于没有电梯,使得老年人和病残人上下楼非常困难。越来越多的居民对旧房改造提出了改造要求,迫切希望实施多层老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以解决上下楼梯生活不便的难题。建议政府逐步给已有的多层住宅楼房加装电梯,并且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在今后建设的多层住宅中设置电梯。
老住宅加装电梯能大大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不仅可以解决住户特别是年老体弱住户上下楼的不便,同时也为今后的居家养老提供了基本条件,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是一项“惠民工程”。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在技术上已经没有难度。不论是砖混还是框架结构的房子,只要有3—4平方米的电梯井道空间,并有条件建一个足够深的梯井底坑就可以,即使条件不够,还可以通过外围修建电梯楼、设计贴墙式电梯等方法来解决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有了成功的经验。上世纪80年代初,一些国家如瑞典、英国、德国、芬兰和瑞士等,就开始了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以瑞典为例,在1983年就开始了一个十年政府规划,对约30万幢公寓进行修理、改造和更新。瑞典政府和国会给电梯的改造研究划拨了特别基金款项,并成立改造电梯工作组,推出既可靠又便宜且适用于多层住宅加装的电梯。新加坡政府实施“居者有其屋”计划,2004年开始政府预算50亿元翻新、加装电梯,居民负担费用的5~12%。在国内,近年来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地已经开始试行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多层楼房加装电梯。
为此建议:
一、政府牵头,联合建设、规划、质监等部门成立专门的协调小组,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出台《石家庄市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对加装电梯的条件、流程及相关事项进行明确,为旧楼加装电梯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采取一条龙集中审批服务。为业主申请加装电梯提供便利。
二、市政府把解决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的问题,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计划,加强研究和协调,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尽快出台相关配套鼓励政策、操作规范和改造标准。另外,整个改造工程,共涉及到规划建设、消防、街道、物业公司等多家部门,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协力推进。要形成监督和实施的政策文件,按照涉及民生、老龄问题优先考虑的原则,统一认识,协调动作,“绿灯放行”。
三、对符合条件、愿意加装的楼栋,由建设局、规划局、质监局、财政局等政府部门提供包括设计、办证、实施等方面的扶持。加强对低收入人群的资金政策扶持,部分多层内生活人群生活水平不高,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应对生活上确实困难,无法负担加装电梯相关费用的老年人、低收入者等,在经济上给予积极支助。
四、鼓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原公有住宅所属单位投资、电梯厂商投资或用户集资等多渠道方式改造,采取“谁要求、谁出钱、谁受益”的政策与原则,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政府补助一部分部分,房屋维修基金补助,有条件的业主单位出一部分,个人出一部分。对于因加装电梯影响住宅采光、通风等,可协商给予适当补偿。并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对所有报建、土地使用和税收等环节的交缴费用给予优惠,减少居民资金负担。
五、有意愿的小区可由所在的业主委员会牵头,征求住户意见,对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等具体操作细节与住户协商,按楼层比例支付相关费用。四、电梯安装、日常运行费用的收支由所在的业委会和楼栋小组共同监管,定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