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提高城市空气质量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越来越为许多家庭所拥有。以石家庄为例,机动车保有量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递增,2012年1月份,市区新增机动车1.4万辆,增长率高达30%,导致了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的增加。同时随着机动车的不断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也越来越厉害,汽车长时间低速、怠速运行,也进一步加重了排气污染。成为城区空气的主要污染源,给城市的大气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和压力。
一、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现状
汽车尾气的污染物主要是: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铅(Pb)、苯并芘(BaP)等。它们对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为产生温室效应,破坏臭氧层,产生酸雨、黑雨等现象;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造成各种疾病,严重损害呼吸系统,并且具有很强的致癌性。还是以石家庄为例,截止到2011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50万辆,年增加10万辆,每天排放一氧化碳855.6吨,一年排放一氧化碳31.23万吨。据统计,机动车排放污染所占市区大气同类污染物的份额为:一氧化碳占79.72%,氮氧化物占65.34%,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由于机动车排气口通常在0.5米高度,加之我市城区道路两侧都是高大建筑物,排放的污染物难以扩散,而且时间相对集中在每天的7:00—20:00,刚好是人们活动和出行的高峰时段,因此对人们的健康造成直接危害。
二、存在问题:
1、认识不到位 缺乏有效措施
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涉及面广,数量庞大,实质上是个社会问题。社会认知的滞后和执法跟不上,使市民普遍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老百姓和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污染问题认识较深,也易于发觉,但对于机动车的排放污染由于具有普遍性和不易察觉,未给予足够的重视,相对而言更关注机动车的拥堵和停车问题。政府部门对尾气污染也缺乏有效治理措施,目前主要依靠车辆年审时的尾气检测,无法有效控制和治理。
2、法规不健全 监管有难度
对于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虽有规定,但操作性不强。目前许多地方还没有相应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地方性法规,使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法律依据不足。许多城市目前也尚未制定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具可操作性的治理措施,加之环保等主要职能部门管理力量薄弱,相对于数量多、流动性大的机动车而言,管理难度很大。
3、工作量大面广 配套制度措施缺失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对车辆有效检测、超标车辆如何处置、旧车淘汰如何执行等问题目前还没有完善的配套制度与措施,并涉及公安、交通、法制、财政、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多个部门,工作量大面广,协调困难,尤其是在国家对车辆使用不再设置报废年限后,工作开展难度更大。
三、建议
1、制定完善地方配套法规,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建议各地方积极学习借鉴北京、上海等城市在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得失,研究制定适合各地的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从政策法规层面给予规范和明确;以环保、交警等职能部门为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明确其应承担的职责,从源头管理、车辆检测、现有车辆污染程度控制、奖净罚污等方面入手改变目前的这种状况。
2、加大宣传力度,更新观念,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首先要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从正面引导入手,宣传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必要性,提高市民对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重要性的认识;宣传节约能源、使用清洁能源的重要性,净化城市空气对于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品质的重要意义。其次,通过社区、学校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以步代车”、自行车等环保出行方式对环境和增强人的身体素质的积极作用,鼓励市民选择更健康的出行方式;宣传正确的驾驶操作技能和环保意识,驾驶员培训学校将科学环保的开车方法列入驾驶培训和考试的法定内容,让初学者从一开始就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既减少汽车损耗,提高行车安全,又能对环境和气候保护做出贡献。
3、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治理。要对公交、环卫、市政、建设等大排量车辆大户单位进行重点检测,尤其是要解决公交车、长途营运车辆冒黑烟现象,对不达标车辆予以淘汰。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要率先做到合格排放。
4、全面供应清洁车用成品油,逐步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加大对燃油质量的监督力度。完善车用成品油的供应体系,确定符合国Ⅲ标准成品油供应方案。
5、强化用车监管,确保排放达标。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道路抽检和停放地抽检。道路抽检和停放地抽检不定期进行,不得收取检测费用。
6、全面推行新能源车从购买、使用等方面制定鼓励性政策鼓励购买,并加快新能源车的能源供应点的建设和布局。